來源:江蘇金融圈 
前腳炫富剛上熱搜,後腳金融業“限薪令”就來了,這難道是巧合嗎? 7月28日晚間,一則“中金公司90後交易員被老婆曬月收入8.25萬元”相關截圖在社交平台瘋傳並迅速衝上熱搜。 對此,中金公司回應稱,該事件已引起中金公司重視,涉事員工正被停職調查中。 來源:小紅書平台 緊接著5天之後的8月2日,財政部就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國有金融企業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有效落實“兩個不高於”,建立健全遞延支付與追責追薪機製。 來源:財政部網站 “兩個不高於”,收入加大向一線員工傾斜 《通知》重點強調,國有金融企業收入分配要有效落實“兩個不高於”,加大向一線員工、基層員工傾斜力度。 1、有效落實“兩個不高於”:總部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原則上應低於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中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平均工資增幅原則上不高於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2、收入加大向一線員工傾斜:有效平衡領導班子、中層幹部和基層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對於總部職工平均工資明顯高於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其年度工資總額要進一步加大向一線員工、基層員工傾斜力度。 3、嚴格清理規範工資外收入:應當嚴肅分配紀律,嚴格清理規範工資外收入,將所有工資性收入一律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不得在工資總額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津貼、補貼等工資性支出,實現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發放透明化。 固定工資最高35%,績效工資40%延期支付 《通知》還強調,國有金融企業應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遞延製度和追責追薪機製。 1、遞延支付機製:對於金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對風險有直接或重要影響崗位的員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於薪酬總額的35%,根據其所負責業務收益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進行績效薪酬延期支付,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當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 2、追責追薪機製:對於高級管理人員及對風險有直接或重要影響崗位的員工在自身職責內未能勤勉盡責,使得金融企業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給金融企業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的,金融企業應當依法依規並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後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績效薪酬追回,並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績效薪酬追回期限原則上與相關責任人的行為發生期限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規定適用於已離職或退休人員。 嚴控差旅費用,嚴禁購買高檔酒水 除薪酬製度方麵要求,《通知》還要求國有金融企業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對非必要費用支出應減盡減,避免鋪張浪費。 1、精簡會議、差旅、培訓、論壇、慶典等相關活動,加強地點相同、對象重疊、內容相近等活動整合,積極采用視頻、電話、網絡等新型方式開展,節約相關費用開支。 2、從嚴從緊核定因公出國(境)、公車購置及運行、業務招待費預算。對無實質內容的因公出國(境)、業務招待等活動,要堅決予以取消。 商務宴請嚴禁講排場、杜絕奢侈浪費,嚴格按規定執行招待標準,嚴禁購買提供高檔酒水。商務招待活動需贈送紀念品的,應當節約從簡,以宣傳企業形象、展示企業文化或體現地域文化等為主要內容。 “限薪令”適用於哪些金融機構? 對於為何出台《通知》,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在當日答記者問時指出,為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近年來財政部先後出台一係列財務製度。 但金融領域一些風險事件和違法違紀案件暴露出了部分金融企業仍然存在財經紀律執行不到位、財務會計信息不真實、收支管理不規範等突出問題,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金融單位時也指出了相關問題。 對於適用範圍,《通知》明確指出適用於國有金融企業,包括在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含國有實際控製金融企業)、主權財富基金、國有金融控股公司、國有金融投資運營機構,以及金融基礎設施等實質性開展金融業務的其他企業或機構。其他金融企業可參照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證券業和基金業已先後出台了“限薪令”。 5月13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製度指引》,以指導證券公司建立穩健的薪酬製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製。 6月10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對薪酬結構、薪酬支付、績效考核、薪酬內控管理等方麵提出了具體要求。 文章轉載自:新浪新聞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 |